上半年,全县全社会用电量20.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比全市多增5.5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1。其中,全行业用电量16.62亿千瓦时,增长12.8%,增速居全市第1。分产业看,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分别为0.54亿千瓦时、12.47亿千瓦时、3.61亿千瓦时,分别增长22%、12.8%、11.5%。分主要行业看,工业用电量12.24亿千瓦时,增长14.3%;批发零售业用电量1.18亿千瓦时,增长16.7%。上半年,城乡生活用电量3.94亿千瓦时,增长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