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4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2743
三、电子邮箱:1047296780@qq.com
四、通讯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系人:彭玲玲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二期)
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
3、建设单位:象山县殡仪馆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凯鑫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8月11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项目位于象山县丹西街道三岔路村柴岙山脚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幢3层殡仪服务配套用房、室外停车场、道路桥涵、河道工程、景观绿化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项目占地面积2.131146hm2,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开挖回填土石方总量3.43万m3,其中挖方2.19万m3,填方1.24万m3,借方0.80万m3,余方1.75万m3。余(弃)方拟外运至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
工程总投资3903.2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82.61万元。
工程计划于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26年2月建设完成。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 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