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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水利局关于象山县凤跃山景观绿地提升及文化人防设施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8-18 10:45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凤跃山景观绿地提升及文化人防设施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1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2743

三、电子邮箱:1047296780@qq.com

四、通讯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系人:彭玲玲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凤跃山景观绿地提升及文化人防设施工程(二期)

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

3、建设单位: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居安勘测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8月18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项目位于象山县丹东及丹西街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道路硬地和景观绿化工程等。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工程开挖回填土石方总量3.61万m3,其中挖方0.97万m3,填方2.64万m3,借方1.67万m3,无余方。

项目占地面积13.0203hm²,均为永久占地。

工程总投资为540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625.6万元。

工程已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5月建设完成。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 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