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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8-18 14:3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到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逾期视为无异议。

序号

取水户名称

取水证号

核定取水量(万立方米)

注销原因

1

宁波市仪云鑫建材有限公司

D330225S2022-0001

27.837

取水户无需求


联系人:应丹丹

联系电话:0574-65796522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