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石浦片区金石引河水生态治理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临时工程施工方案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行政审批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2743
三、电子邮箱:1047296780@qq.com
四、通讯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系人:彭玲玲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石浦片区金石引河水生态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
3、建设单位:宁波象南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8月28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项目位于象山县石浦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生态补水口、河泥资源化利用、水体水质维护6.0km、护岸生态修复29.6km、建设生态缓冲带2.4万㎡、纵向连通性恢复(拆建桥梁10座、建设箱涵14座、拆建节制闸1座、水系联通5处)及岸带人工干扰修复2.5万㎡。因工程施工需要,在金石引河、荷花港、砂头港、矸门港、太湾港、南向港、马峙港、直落港、朝天门江、横峙江等22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临时道路、围堰、保通道路等临时工程。施工期临时占用水域面积共计29935m2,占用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6年11月12日。
施工期采用围堰分段截流方式施工,主要利用周边河网导流,辅以水泵排水,桥梁保通道路采用4根直径1.2m预制砼管导流。必要时拆除围堰等临时工程,恢复河道行洪能力。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