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试行意见

    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随着我县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和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建立权威、规范的新闻发布制度,对于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根据《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试行意见〉的通知》(甬党办〔2003〕23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县委办〔2008〕6号)精神,就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遵循国际惯例和新闻规律,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方式,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和谐新象山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新闻发言人

    1、新闻发言人的实质是一种新闻发布制度,其职责是在一定时间内就某一重大事件或时局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或约见新闻记者,发布相关新闻或阐述政府、本部门的观点立场,并代表政府或部门回答提问。

    2、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县级各部门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副职以上领导干部担任,各镇乡(街道)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党委(党工委)副书记担任。新闻发言人一经确定,应相对固定,以利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新闻发言人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

    1、新闻发言人必须熟悉本部门、本单位情况,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表达、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是代表政府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政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政府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政府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3、新闻发言人必须遵守纪律,根据政府和部门授权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其言论代表政府和部门立场,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布信息。

    4、新闻发言人要主动加强与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办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三)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

    1、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安排。县政府、县级各部门和各镇乡(街道)可根据实际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

    2、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县政府、县级各部门和各镇乡(街道)新闻发言人进行新闻发布,须由县政府办公室提出,商同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办组织实施。

    3、新闻发布主题和内容的确定。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的主题和内容,由县政府办公室提出,会同县委宣传部商定;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及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须报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确定发布口径。各县级部门和镇乡(街道)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由本部门、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审核,报县政府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应拟定新闻发布稿和答问口径,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4、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内容。(1)县政府制定的需要对外公布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2)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和重大成就,重大科技及重大建设、投资项目;(3)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4)突发事件的情况通报;(5)县政府举办的或以县政府名义举办的重要活动;(6)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

    5、记者的邀请与管理。县政府新闻发布会一般邀请本县媒体记者、县新闻办人员参加,视情邀请县外媒体记者参加。国(境)外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活动,须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申报手续。

    6、新闻稿件的审核。新闻媒体采写的新闻发布会稿件由新闻发言人审核。涉及重大敏感问题和对外宣传口径,可商同县委宣传部共同把关。

    三、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制度,是充分挖掘和利用新闻资源,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树立象山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对外宣传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2、重视社会舆情的分析和研究,加强信息交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收集社会舆情和网上信息,密切跟踪社情民意的变化,综合分析国(境)内外舆情动态,为统筹新闻发布活动提供依据,保证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内部通报机制,如发生重大的或需要对外发布的突发事件时,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情况的同时,应告知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办,以便及时掌握情况,配合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准备,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3、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的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于4月底前上报新闻发言人名单,送县委宣传部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县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发言人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新闻发布水平。各有关单位要为新闻发言人配备新闻联络员,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工作联系。

    中共象山县委办公室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