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385/2024-164670

组配分类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8-01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象山县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文件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编号 BXSD10-2024-0002
文件编号 象民发〔202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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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各科室、下属单位:

    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县民政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议,决定对3件县民政局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县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象山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

废止的县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文号)

统一编号

1

关于印发《象山县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象民〔2016〕2号)

BXSD10-2016-0003

2

关于印发《象山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和《象山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象民发〔2016〕77号)

BXSD10-2016-0002

3

象山县民政局 象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象山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象民〔2019〕1号)

BXSD10-2019-0001



象山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印发


         附件:1.1 象山县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象民发〔2024〕2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