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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177X/2023-15852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4-04

发布机构

县科技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象山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主要负责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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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一、什么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促进企业成长的支撑平台。

众创空间是指为了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以创客、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支撑平台。

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报县级孵化器?

(一)基本条件

1.运营单位应在象山县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投入运营满1年(注意:以首个企业入驻时间计算)。

2.孵化器发展方向明确,运营管理制度完善,服务设施齐全,能为在孵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创业辅导、资源对接、投资融资等专业化服务。

3.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中用于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占75%以上,如孵化场地为租赁使用,则须满足至少3年有效租期(注意:自申报年度开始计算)。

4.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并有1个以上的实际投资案例。

5.孵化器拥有专职服务团队,专业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团队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

6.在孵企业总数不少于20家(专业孵化器不少于15家),其中已申请或授权知识产权(不含商标)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7.孵化器建立严格的毕业与淘汰机制,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涉及海洋生物、海洋信息、绿色能源等技术领域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二)专业孵化器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聚焦明确的产业细分领域,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且能提供细分产业精准孵化服务,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报县级众创空间?

1.运营单位应在象山县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职服务人员。

2.众创空间发展方向明确,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特色鲜明。

3.拥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注意:自申报年度开始计算)。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基础办公条件,以及具备会议、洽谈、项目展示、活动举办等共享设施和场地。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75%。

4.建有较为成熟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聘请创业导师3人以上,形成规范化的导师服务流程,每年举办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教育培训、创业大赛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签约科技服务机构6家以上,能够为创业者提供注册、税务、财务、政策、咨询等基本服务。

5.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服务对象评估准入、管理考核、退出机制、信息档案管理制度等。年协议入驻众创空间的企业和创业团队(3人以上)不低于10家。

6.与科技银行、创投机构、担保机构等建立稳定合作,每年帮助不少于2个入驻创业项目获得融资。

7.创业团队、创业企业在众创空间内培育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四、什么时候申报?

县级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按照常年受理、分批认定(备案)的办法开展。

五、申报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报机构向县科技局提交《象山县孵化器认定申请表》(附件1)、《象山县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认定(备案)工作由县科技局负责,按程序开展形式审查、现场核查等。

3.对拟认定(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在象山县科学技术局网站公示5天,若无异议由县科技局发文公布。

六、有哪些扶持政策?

对新认定(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奖励标准

级别

类型

奖励金额(万元)

国家级

科技企业孵化器

100

专业化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50

省级

科技企业孵化器

50

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20

市级

科技企业孵化器

30

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10

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每培育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运营单位2万元的奖励。

对县级以上孵化器,在孵企业可享受场外孵化或加速政策。经认定后给予企业最长3年,最大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房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月1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象山县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江立峰

联系人:王琴

联系电话:0574-8938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