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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1753/2021-80080
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2021-12-30
县政府办公室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文件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BXSD01-2021-0005 |
文件编号 | 象政办发〔2021〕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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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各单位: 根据《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县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49个文件予以废止,对20个文件宣布失效,对210个文件予以保留,继续有效,其中13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及时进行修订。另外7个文件在清理通知发布前已被废止。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将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